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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良庆区科技项目经费后补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30
浏览量:1399
来源:良庆区科技局

城区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良庆区科技项目经费后补助政策落实工作,支持辖区企业根据市场需求先行投入研发资金组织开展新产品开发、新品种研发和引进、技术标准制定、专利产品转化和产业化、技术成果转化等活动,根据《良庆区科技项目经费后补助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良庆区科技项目经费后补助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企业条件 

(一)注册登记和税务关系均在南宁市良庆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企业上一年度自身技术研发投入占企业销售收入3%以上(含3%);

(三)企业具有根据市场需求先行投入研发资金组织开展科研和成果转化活动的能力;

(四) 规上企业须完成入统和研发投入统计工作。

二、后补助项目内容、范围和要求

(一)按照《良庆区科技项目经费后补助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补助内容,对已经完成新产品(新品种)研发、已经完成中间试验、已经实现核心专利产品产业化等三种情形纳入后补助内容。

(二)企业申报的后补助项目必须是企业内部先行立项并投入研发资金,在实施过程中实行项目化管理,项目实施完成并达到相应条件。

(三)申报的后补助项目指定完成时间范围为2018年1月至2020年12月。

(四)根据良庆区本级财政预算安排,按照专家评分和核查意见进行项目排序原则,实行年度经费总额控制安排后补助项目。

(五)不符合申报后补助项目情形:

1.项目已获得科技计划项目经费支持的或完成科技计划项目任务的项目不予重复资助;

2.项目或项目子课题内容已经在良庆区科技局、发改局、财政局、经信局、农业农村局、人社局、投促局、卫健局、市场监管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和科协等良庆区政府部门得到城区本级财政资金支持的;

3.项目属于在所承担的良庆区本级科技项目上进行拆分、分块、化整为零的;

4.企业承担有良庆区本级科技项目逾期未进行申请结题验收的;

5.企业对项目知识产权所有权(使用权)归属不明晰的;

6.企业近3年在南宁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有不良记录的。

三、填报要求

请各有关单位根据《2021年南宁市良庆区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中的科技计划项目方向,填写对应的后补助申请表,其中:新产品研发、新品种研发和引进、技术标准制定、专利产品转化和产业化等项目经费后补助填报《附件2:南宁市良庆区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项目(后补助)申报书》;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经费后补助填报《附件3:南宁市良庆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应用后补助申报书》。以上申请材料一式3份(加盖公章)送至南宁市良庆区科学技术局(1334室)。受理时间截止至2021年7月22日,逾期不申请视同自动放弃。 

 

2021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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