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现将2021年南宁市本级科技经费后补助项目下达,本次下达科技企业孵化平台建设拟获后补助项目10项,财政科技经费1020万元。
请严格按照《南宁市本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南科规〔2017〕11号)文件规定使用科技拨款经费。因实行国库直接支付制度,请各承担单位及时将准确的开户单位全称、开户银行帐号、开户银行等情况提供给市科技局。
特此通知
2021年8月31日
原文链接
关于组织申报柳州市商标品牌奖励/补贴的公告
关于推荐2021年自治区第一批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核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