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现将《自治区科技厅关于转发<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开展2021年度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桂科成字〔2021〕128号)转发给你们,相关工作说明如下:
一、请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于2021年11月14日之前登录“科技创业孵化机构信息服务系统”
(https://tyrz.chinatorch.org.cn/hjism/a/login#fhqqy)完成在线填报。申请认定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应符合《科技部关于印发〈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区〔2018〕300号)的条件要求,且注册成立日期须在2018年10月31日之前。
二、请申报国家级孵化器的单位,于2021年11月12日前将《2021年度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推荐表》(附件1)的Word版和盖章扫描版发送至市科技局成果科邮箱。《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书》纸质版(一式一份)送至市科技局成果科,同时发送电子版至邮箱。
2021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