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各有关单位 、各有关企业:
根据《良庆区培育发展科技创新型企业集群实施办法(2019-2021年)》(良政规〔2019〕6号)规定,我局拟对2021年度科技创新型企业(含高新技术企业、瞪羚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引进、科技服务机构建设以及众创空间涉及场地和开办补助事项开展政策兑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注册登记且纳税申报在广西自贸试验区(南宁片区)良庆区范围内,符合《良庆区培育发展科技创新型企业集群实施办法(2019-2021年)》(良政规〔2019〕6号)相关规定的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
二、申报事项及范围
(一)高新技术企业引进补助
对2019年、2020年、2021年度引进落户在培育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场地租金和开办补助。
(二)瞪羚企业引进补助
对2019年、2020年、2021年度引进落户在培育区内的瞪羚企业给予场地租金和开办补助。
(三)科技型中小企业引进补助
对2019年、2020年、2021年度引进落户在培育区内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仅指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企业)给予场地租金补助。
(四)众创空间场地补助
对2019年、2020年、2021年度通过认定备案的众创空间,给予场地租金及开办补助(已利用财政资金建设的除外)。
(五)科技服务机构建设补助
择优对2019年以来在城区内创办且属于城区优先扶持发展的科技服务机构给予场地租金和开办补助。
三、申报材料
(一)高新技术企业引进补助
1.《良庆区高新技术企业引进补助资金申请表》
2.附件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高新企业认定文件或认定证书复印件;
(3)租用场地协议书复印件或场地所有权证明材料;
(4)场地装修合同或与装修开办相关的凭证(复印件);
(5)企业法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瞪羚企业引进补助
1.《良庆区瞪羚企业引进补助资金申请表》
2.附件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瞪羚企业认定文件复印件;
(3)租用场地协议书复印件或场地所有权证明材料;
(4)场地装修合同或与装修开办相关的凭证(复印件);
(5)企业法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科技型中小企业引进补助
1.《良庆区科技型中小企业引进补助资金申请表》
2.附件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文件复印件;
(3)租用场地协议书复印件或场地所有权证明材料;
(4)企业法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众创空间建设补助
1.《良庆区众创空间建设补助资金申请表》
2.附件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众创空间认定(或批准建设)文件复印件;
(3)租用场地协议书复印件或场地所有权证明材料;
(4)场地装修合同或与装修开办相关的凭证(复印件);
(5)近二年众创空间运营情况报告;
(6)企业法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科技服务机构建设补助
1.《良庆区科技服务机构建设补助资金申请表》
2.附件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科技服务机构获得各类资质认证和荣誉证书复印件;
(3)租用场地协议书复印件或场地所有权证明材料;
(4)场地装修合同或与装修开办相关的凭证(复印件);
(5)近二年机构运营情况报告;
(6)企业法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材料报送方式
1.电子文档。请将申报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成PDF文件,连同Word文档发送到电子邮箱:lqqkjjyw@163.com。
2.纸质材料。请将申报材料(申请表一式2份、附件材料一式1份),送至南宁市良庆区歌海路9号良庆区行政办公中心13楼1334号办公室,联系人:黄加谋、施永旺,联系电话:4928357。
五、报送时间
材料申报和报送截止时间:2022年2月10日。
六、其他事项
申报企业可登录南宁市良庆区科学技术局网站查询《良庆区培育发展科技创新型企业集群实施办法(2019-2021年)》(良政规〔2019〕6号文件相关规定(网址链接 http://www.liangqing.gov.cn/kjj/zcfg/t3313538.html)。
2022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