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自治区众创空间备案工作的通知》(桂科成字〔2022〕17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部门组织辖区内众创空间申报,接收众创空间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后择优推荐至市科技局成果科。
并于2022年4月15日前,将推荐函(含汇总表,见附件3)、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五份统一寄送至市科技局成果科(嘉宾路1号市政府办公楼10楼11016室),电子版一并发送至市科技局成果科邮箱:nn5533816@163.com。
2022年3月17日